必一运动 -充满收获的旅程

更新时间:2024-11-23 10:55:19 类型:美妆护肤 来源:CQ9电子

今年是我成为执业律师的第三个年头,我很喜欢、也很享受律师工作。不论是办理实务案件,还是参与律所的研究项目,通过法律来帮助他人都是能够实现自我价值的事情。

我的个人经历与大多数青年律师有所不同,我所在的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就是我接受法学教育的地方。2014年,致诚所主任佟丽华创办了一家培养法律人才的机构,我便是其中的学生之一。机构安排所内资深律师、聘请高校教授为学生授课,并给予学生深入参与法律实务案件的机会,我们这一批学生因此能更早地体会到法律运行的逻辑和魅力。

毕业后,我留在了致诚所工作。实习期间,我配合律师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和部分刑事案件,涉及的案件类型主要是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工伤、拖欠劳务费等。尽管我在学习期间也曾参与一些案件办理工作,但当我真正以代理人身份出席法庭或仲裁庭时,难免会紧张和无所适从。我的指导律师于帆总是在开庭前鼓励我:“没事儿,开庭时你做主要发言,我配合你。”老师的鼓励给我以信心,让我在庭审中愈发从容。

有两起案件至今让我印象深刻,一起是盗窃案。被告人因沉迷网络赌博,盗窃了朋友微信及支付宝中资金近十万元,一审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近五年。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于帆律师办理此案。我们在看守所见到了上诉人,他年纪与我相仿,因案件带来的身心压力以及自身疾病,让他显得憔悴与颓废。会见过程中,我们见上诉人状态不佳,在了解完案件相关信息后又陪伴了他许久。会见时间快要结束时,于帆与看守所工作人员进行沟通,“麻烦您再给我们几分钟陪陪这个孩子,他也挺可怜的,误入歧途又生了大病,我们开导开导他。”那一刻,似乎不是铁窗内的罪犯与律师的关系,而是一个长辈在耐心细致地开导误入歧途的年轻人,让他保持对生活和未来的希望。

另一起是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通州某家具公司因政策规定准备迁址,但没有依法给劳动者相应的补偿。不仅如此,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公司甚至诱骗劳动者与案外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企图混淆劳动关系。一些劳动者迫于公司压力及不利证据,在自行协商补偿款时做了很大让步。部分劳动者向我们申请法律援助,我便和他们约见以了解案件事实,梳理基本证据。由于我比较年轻,在第一次见面时,一些劳动者对我还有些不信任。受理援助后,我们多次讨论,检索类案,还给通州仲裁委写信详细介绍此案,以引起仲裁委的重视。最终,案件取得了良好效果,其中一名劳动者在拿到赔偿款后给我发信息说,“陈律师,我发自内心地感激您。如果缺失公平正义,有人会走上极端,给家庭和社会带来负面影响。您维护了我们的合法利益,这不仅帮助了单个家庭,更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这两起案件让我受益良多。前者让我明白,律师不仅仅是法律人,他也担任着“诊疗者”的角色,在适当时候应给予当事人希望和信念。后者让我找到自我价值实现的途径,并了解社会公平正义是如何通过个案逐步构建起来的。因此,我想告诉后来的青年实习律师们,实习决不是可有可无的经历,它影响乃至决定了你对待这份职业的态度。

执业后,我曾参加过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值班工作,负责为申请法律援助的群众审核材料并给予法律建议;也曾参与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值班,为来电群众解答法律咨询;此外,我也是团中央权益部“青听益站”的值班律师,负责为青少年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我很认同一种观点,青年律师就是要培养自己的专长,建立起职业壁垒。从我自己的成长经历来看,执业早期如果有机会接触到不同类型的法律工作,积累一些实务经验,了解不同群体常见的法律问题,对于建立自信心,拓宽视野是有帮助的。

目前,我主要负责青少年领域的一些研究项目和法律实务工作。同时,我具备一定网络专业知识,在日常工作中了解到大量家长对于孩子们涉网络问题的困扰,我也尝试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领域做一些探索,例如开发涉及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消费、网络暴力、网络性侵害的系列课程,关注并介入一些典型案件。希望在此过程中,能够不断提升自己在特定领域的专业程度,以更好地服务青少年。

回顾并总结这有限的几年律师生涯,我想与即将步入社会的法学生或实习律师分享亮点。一是珍惜宝贵的律师实习机会。它不仅是你将所学的法律知识应用于实务的第一个阶段,更是培养对当事人勤勉尽责,对法律应有敬畏的重要过程。我相信,在这一年里,总有那么几个瞬间,或许是当事人赞许的目光,或许是指导律师严厉的神情,都会让你在今后的职业生涯受益。二是真诚对待当事人。 从我成为实习律师到如今正式执业,不管是法律援助案件还是商业案件,与当事人在沟通过程中,我都会保持真诚,不迎合、不轻视的态度,这往往更能够取得当事人的信任。

在代理的一起涉及探望权纠纷的案件中,委托人一直在美国工作,我们没有机会线下见面沟通案情,以及互相做更为深入的了解。即便如此,从前期咨询到案件成功办结,委托人一直给予我充分的肯定和认可。现在回头想想,可能是因为我当初梳理案件时将相关法律规定及实务观点认真细致地和他作了交流,也可能是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我没有盲目迎合他的想法,而是结合其客观情况给予理性的分析和建议。总结来说,我想是我的真诚给予了他足够的安全感。

律师是一份极富创造性的工作,我们应当始终保持对工作的热情和对法律的敬畏。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作者:陈强,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尚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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